为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的补考和往期课程的重修工作,请根据通知要求广而告之师生,并按时上报各项材料,表格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hnjmjwk@163.com。
一、课程补考安排
(一)考试对象
课程补考主要针对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及申请缓考学生。(旷考学生不属补考范围)
(二)补考具体工作由二级学院负责,时间安排如下:
1.工商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9月9日—11日)
2.马克思主义学院(9月12日)
3.旅游管理学院、工程技术学院(9月16-17日)
4.财务管理学院、bat365在线官网登录(9月18日—20日)
(三)名单确定
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参加考试,补考学生名单登录正方教务系统查询统计。
(四)材料报送
各课程的补考由开课学院安排,补考时间应避免与补考学生的正常上课时间冲突,补考场地从课表中选取没有使用的自管教室,并填写《补考安排表》(附件1)于9月6日中午12点前报教务处(行政楼216室)备案后实施。
(五)成绩录入
成绩于9月25日前录入完毕,成绩打印稿《考试签到表》和《考场记录表》交至二级学院。
二、重修工作安排
(一)选课对象
自本学期始,我校取消学生课程清考。此前有过考试作弊、旷考记录及补考后成绩仍不合格的在校学生及已结业(原则上结业两年以内)学生,一律采取课程重修制度。(已参加本学期科目补考的学生不得申请本次该科目的重修,需参与以后学期的课程重修)。
(二)重修申请时间:9月3-10日17:30。
(三)重修方式及步骤
重修方式统一为在线重修学习。需重修课程学生在接到学院重修通知后,应于9月3-10日17:30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课程重修申请,填写并提交《课程重修申请表》。各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统计本学院需重修课程的具体人数和科目后,按照开课学院分类并发送给相应开课学院。各开课学院统计汇总后,于9月11日17:00前报送《课程重修申请汇总表》至行政楼216室谭兴强老师备案。
在线平台为校内“在线课程中心”“智慧树网络学习平台”“超星网络学习平台”。教务处根据学生重修申请汇总情况,开放线上学习平台(“在线课程中心”“智慧树网络学习平台”“超星网络学习平台”)学习资源:
①在“智慧树网络学习平台”“超星网络学习平台”中的课程,学生待教务处开放选课权限后,学生可自行登录平台选课页面选课和学习。(教务处于9月16日09:00——9月30日17:00期间开放“智慧树网络学习平台”“超星网络学习平台”选课权限。)
②在“在线课程中心”学习平台中有课程学习资源的课程,由课程负责人新建一个重修教学班,9月30日17:00前将学生添加到教学班。(任课老师从开课学院教务办领取该科目重修学生名单信息)
③若三个平台中目前均无该课程学习资源,由课程负责老师在“在线课程中心”平台新建本门课程,并将课程讲义、教学课件等学习资源上传至平台供学生重修学习,9月30日17:00前任课教师将学生添加到教学班。
在线学习时间:10月1日-11月17日24:00。
考试时间:11月18日-11月22日。
(四)重修成绩认定与录入
1.“智慧树网络学习平台”“超星网络学习平台”上的课程学习,学生个人于11月25-28日期间向重修课程开课学院提供成绩证明并替换成绩。开课学院填写《课程重修成绩汇总表》,并附成绩证明,汇总盖章后于11月29日17:00提交至行政楼112李老师处,由教务处协调各学院共同录入成绩。
2.“在线课程中心”平台上的重修学习,在重修结束后,由课程负责人在11月18日-11月22日期间安排考试时间,考试成绩按照正常期末考试成绩构成方式打分(重修总评=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课程负责人11月28日17:00前将本班重修学生总评成绩汇总到《课程重修成绩汇总表》,本人签字确认后交至开课二级学院教务办。各开课二级学院盖章后于11月29日17:00提交至行政楼112李老师处,由教务处协调各学院共同录入成绩。
特此通知。
附件1:课程重修申请表.xls
附件2:课程重修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课程重修成绩汇总表xls